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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动员会
2020-08-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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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8月10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市和贺兰县委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要求,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动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铁轮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区、市机关党的建设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会议精神及《贺兰县直属机关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院党支部书记吴军同志宣读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并就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模范机关对加强党的领导、增强机关政治行动力,践行党的宗旨、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的重大意义;二要突出政治统领,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中,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全力落细落小落实,争当三个表率,高标准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四要压实政治责任,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聚焦机关党建薄弱环节,集中精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从制度上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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